交城县范围内现有民爆物品储存库一座,涉及易制爆企业户,涉及剧毒企业户。公安局民爆大队,按照职责要求,制定大排查方案,对全县民爆企业和涉及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2023年3月2日开始,民爆大队全体民警对所有涉及单位、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2023年3月6日,民警深入一户涉及易制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库区巡更不全、物品出入库登记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备等问题隐患。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责令立即整改。对易制爆物品出入库流向不及时报备问题,依据《危险化品安全管理条例》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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