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景继光 通讯员:李官海)近日,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庙前中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开展道路巡逻管控时,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209国道庙前镇王峪口村路口有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存在严违法载人行为”,

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进行设点拦截,通过轨迹查询、视频巡逻,最终将违法车辆成功查获,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九十条,《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处以100元罚款。夏县交警温馨提示:货车不是客车,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切勿因贪图一时将自身安全抛诸脑后。请广大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谨防货车变“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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